未及时取得发票汇算清缴怎么办

LR阅读:2025-05-28 19:57:45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到5月31日,企业在这之前应该取得对应的业务支出的发票,如果在这个阶段还未收到对方开具的发票的,需要先将该部分金额进行税前调增利润,先交税,以后待取得该发票时,在做纳税调整。

本文 巴适财经 原创,转载保留链接!网址:/article/999813.html

标签:理财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