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增值税如何申报抵扣
LR阅读:2025-05-28 14:57:42

根据财税(2013)106号规定,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可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帐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本文 巴适财经 原创,转载保留链接!网址:/article/999164.html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