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会计分录

LR阅读:2025-05-19 13:58:05


1.行政事业单位接受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同时按事业单位接受该固定资产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2.事业单位接受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同时按事业单位接受该固定资产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固定资产安装完毕转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

本文 巴适财经 原创,转载保留链接!网址:/article/985616.html

标签:理财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