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印发通知 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日前,**发展改革委、**部、**数据局发布《关于**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各省(区、市专项信用报告应至少涵盖行政处罚(含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刑事裁判(犯罪记录等信息。
开展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以下简称“信用代证”是使用基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汇集的各领域违法违规信息形成的专项信用报告,替代多个行政机关单独出具的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通知明确,“信用代证”的适用对象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经营主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信用代证”工作拓展至社会组织和自然人。
省级信用牵头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加强协同联动,按照“应替尽替”原则,将涉及出具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领域**纳入替代范围,鼓励探索信用承诺制,支持信用主体对暂未覆盖领域的违法违规情况主动承诺,并建立履约践诺跟踪机制,明确虚假承诺的信用主体不再适用“信用代证”。
通知强调,建立专项信用报告跨省互认机制。“信用**”网站要与省级信用平台网站建立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按照相关数据共享标准向各地区共享非本地区的信用主体基本信息,为实现专项信用报告跨省互认提供支撑。
本文 巴适财经 原创,转载保留链接!网址:/article/970054.html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