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能否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LR阅读:2025-04-08 06:57:25

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分公司自己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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