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公告
LR阅读:2024-04-22 21:59:15
据**药监局网站,**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公告。其中提到,药品批发企业取得化学药经营范围的,可以经营化学原料药。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壳中药饮片的,应当在“中药饮片”经营范围中予以单独标注,如“中药饮片(含**壳)”。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毒性中药饮片的,应当在“中药饮片”经营范围中予以单独标注,如“中药饮片(含毒性中药饮片)”。药品经营企业经营冷藏、冷冻药品的,应当在经营范围项下分别予以标注,如“化学药(含冷藏、冷冻药品)”或者“化学药(含冷藏药品)”。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在经营方式下注明“零售(连锁总部)”。
校对:冉燕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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