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购房
LR阅读:2024-04-22 16:59:17
据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推进就地城镇化和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购房。本市农村居民自愿退出合法宅基地且拆除宅基地及相关建(构)筑物后,在“双集中”区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退出的宅基地面积给予购房补贴,退出的宅基地归还村集体用于复耕复垦。支持返乡就业创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新市民、新青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次性缴交6个月的金额后,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
校对:苏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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