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能源因违规行为被内蒙古证监局警示
财经8月1日讯 7月31日晚间,电投能源(002128.SZ公告称,因存在未披露与关联公司资金往来等情况,收到内蒙古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公告显示,在2023年半年报中,电投能源未披露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通过关联方**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委托**方式投向募投项目事项。
此外,在2023年、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电投能源未披露与**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其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82号〕第三条**款、第十五条第七项等内容。
内蒙古证监局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电投能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电投能源对此表示,该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已及时在2024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披露与**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资料显示,电投能源主营业务为煤炭产品和电力产品生产与销售、电解铝生产和销售。
王擎宇本文 巴适财经 原创,转载保留链接!网址:/article/10909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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