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志环保(江苏凌志环保有限公司上市)

暂无作者阅读:2023-04-13 19:07:57

凌志环保

凌志环保股票,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股东段某某在增持过程中,于2015年9月5日至2016年1月14日,增持公司股份418.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成交金额3905.78万元。

根据上述公告,段某某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21.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0%,成交金额3905.78万元,成交的价格为10.00元。

凌志环保(江苏凌志环保有限公司上市)

江苏凌志环保有限公司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08条的规定:”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交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含20个交易日内,深交所有权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对于暂停上市的股票,深交所可以根据规则规定进行强制执行。

截至公告日,段某某通过增持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21.05万股,增持金额1.90亿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77%,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段某某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经深交所核实,段某某本人确认与该事项无关。

图7:段某某及其**与段某近亲属之间的交易记录

针对黄某某卖出公司股票,深交所给予书面警示。

并对其**、黄某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黄某某未减持公司股票,不属于内幕交易行为,也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证券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或**机关立案调查、可能存在本公司及相关方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内幕交易行为致九六科技控制人、董秘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

除上述3名当事人外,8月3日,深交所还发布了《关于对六人涉证券内幕交易立案稽查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上述行为发生时为四川九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人投资”)2020年12月27日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证监立案字00955号,调查的内容:根据相关规定,九人投资与前述人员存在《证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内幕信息,依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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