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值税会计分录
LR阅读:2025-06-15 17:58:23

财会【2016】22号的规定,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
借:投资收益等,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投资收益。
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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