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
LR阅读:2025-06-15 16:59:27

1、用于非应税项目,进项税额转入相关的项目,比如用于职工宿舍不动产时的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借:基本生产-X产品(税法规定的免税产品),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其价值为零,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发现非正常损失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 。
短缺商品经查属人为,损失由个人承担的,其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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