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会计制度固定资产会计分录是什么
LR阅读:2025-06-12 19:58:14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规定,固定资产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这里单位价值标准一般为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
财务会计下的核算取得时:
借:固定资产,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计提折旧时:
借:经营费用/业务活动费用等,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预算会计下的核算(购入固定资产时已经做了支出,故无需计提折旧)。
取得时:
借:事业支出/行政支出/经营支出—基本支出,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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